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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 料 清 单 |
原件 |
复印件 |
资 料 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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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护照 |
1本 |
1份 |
A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上海﹑江苏﹑安徽﹑山东﹑浙江﹑福建﹑江西等地的居民需在希腊驻上海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。其他护照在北京领区递交。
B、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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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照片 |
3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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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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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外方邀请资料
(邀请函必须原件) |
1份 |
1份 |
邀请函:用希腊公司信笺纸(有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址)内容包括:申请者的个人资料(姓名,护照号码,公司职务)、逗留天数 、目的、行程安排、费用谁付(希方邀请人或中方工作单位一方承诺承担费用的证明),保证其返回中国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
*注:希腊邀请方须将邀请函直接传真致相关使领馆,FAX:010-646394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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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中方英文派遣信 原件 |
1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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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信原件,用中方公司信笺纸(有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址)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收入情况、 入职公司的时间、此行的目的、 逗留天数和行程安排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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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中方公司资 质 证 明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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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。
B、中国公司近两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C、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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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商务往来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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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、协议、或合同意向书之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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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个人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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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A、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
B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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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财产的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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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.(建议提供)
银行存款(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)、车产、房产、股票等等(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,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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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保险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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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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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机票酒店订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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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 |
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。如由我社提供,费用另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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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申请表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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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; |